近日,北京市教委发布《关于切实做好2019年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称《通知》),明确新学期幼儿园、中小学、高校等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具体要求。《通知》要求,中小学、幼儿园应当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,学校相关负责人每顿饭与学生一同用餐,及时发现和解决供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。

根据要求,学校实行食品安全校长(园长)负责制,并配备专(兼)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,与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校(幼儿园)、供餐企业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,明确食品安全主体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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